为进一步聚焦新材料产业发展重点
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2023年新材料企业目录更新及复核工作
开始申报啦!
申报时间截至7月21日
一次申请有效期为三年
之后每三年进行实地复核
01
申报企业条件
(1)在厦门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2)所生产的产品中有一种及以上产品属于《新材料产品统计目录》(附件1)所列新材料范畴。
(3)销售收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上年度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
2.企业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总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50%(含)以上。
02
申报资料
(1)《2023年新材料企业目录更新申请表》(附件2)(加盖企业章)。
(2)2022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6月财务报表(三表加盖财务章)。
(3)新材料产品(技术)专利证书或其他知识产权归属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行业地位、技术水平的有关佐证材料。
03
申报要求
(1)申报时限
2023年7月21日前。
(2)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编排目录和页码,胶装加封皮,并于书脊处注明申报单位名称,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电子版须与纸质版内容一致。
(3)报送地点
纸质版报送地点:湖里区安岭路1005号厦钨技术中心B栋408室,厦门市新材料产业协会。
电子版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4)申报说明
申报企业应当坚持诚信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出具不实证明材料,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已有失信记录的企业,不接受申报。
04
目录企业复核
2020年认定过的新材料企业(见附件3)需填报《复核申请表》(附件4),未填报者视为自动退出《厦门市新材料企业目录》。
0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段念
电话:2896791
厦门市新材料产业协会
联系人:陈静
电话:15859256300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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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闻宣传中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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