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双百计划”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企业业务收入奖励申报→

新闻资讯   2023-07-08 14:20   48   0  


根据相关文件通知

2023年市“双百计划”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企业业务收入奖励


开始申报了!

⏰⏰⏰

申报时间截至

2023年7月15日


入选企业

将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励补贴

快来了解具体内容吧

🔻


part.1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双百计划”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并且符合《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1)或被列入我市重大项目计划的企业;

新引进经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符合省级以上领军人才引进条件的闽籍专家、闽籍优秀企业家所创办的企业。


🌟在申报上一年度末,领军型创业人才在所创办企业中的占股,应符合入选“双百计划”要求持有的股份占比,即2020年以前评选的不得低于20%,2020年及之后评选的不得低于30%(获得中基协备案的投资机构融资500万元以上的,人才占股比例不得低于20%);


🌟自2017年起,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年度算起,每个企业最多可在五年内申报3次;对于首次符合条件的企业,从首次申报年度起,其后续年度只要符合条件就必须申报,如不申报,则视同自动放弃,并累计申报次数(本条中年主营业务收入指在“双百人才”评审认定时与项目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


part.2

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市“双百计划”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企业业务收入奖励申报表(附件2),需加盖各区工信部门或管委会公章。


🌟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要包含四个部分:一是公司基本情况;二是“双百人才”认定的基本情况,截至2022年度,“双百人才”持股情况;三是营业收入情况,重点要体现与“双百人才”评审认定项目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并列出明细;四是地方留成部分按照增值税50%、企业所得税40%两项相加计算)。


🌟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原件。


🌟如有符合《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或列入我市重大项目计划的相关证明材料请一并提供。


🌟真实性声明(附件5)。

以上材料均需在7月15日之前上传至i厦门-i工信-资金类项目申报平台(https://ixm.xm.gov.cn/lyzt/ijx/)。如有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5397711。


part.3

申报受理

🌟申报日期: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2896830、2896781

联系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府大院东楼602室

E-mail:[email protected]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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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闻宣传中心制

转载请标明来源:厦门工信(微信号:xmgongxin)
编辑:许巧玲
校对:刘子纯
审核:陈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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