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软件企业,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政策资金申报来啦→

新闻资讯   2023-07-08 14:20   73   0  


@厦门软件企业

2023年

第二批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

政策资金

申报通知来啦!



网上申报系统开放起止时间为

2023年7月10日8:00

至7月28日17:00


具体通知请往下看

👇👇


1️⃣

企业基本条件





企业商事、税务登记地均在厦门市行政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企业无涉黑涉恶行为,未列入市财政资金限制扶持对象。


企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1年内累计未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企业积极配合市工信局(大数据局)相关工作。



2️⃣

政策条件及奖补标准




获奖团队创业奖励

(一)申报条件 

在国家部委或国际知名机构主办、支持下举办的展、会、赛中获奖的项目团队或外地企业在厦新设立软件企业,且获奖项目团队或外地企业持股比例50%(含)以上。


新设立企业为已入库软件企业或纳入规上软件业统计,并按时在“厦门软件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填报统计数据。


(二)奖励标准 

对新设立软件企业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家一次性50万元的创业奖励,“首次”指自2021年起首次申报。

主辅分离奖励

(一)申报条件 

非软件企业剥离内部涉软业务、投资组建软件企业,且持股比例50%(含)以上。


新组建软件企业商事登记时间在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并于2022年纳入规上软件业统计。


企业按时在“厦门软件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填报统计数据。


(二)奖励标准 

按2022年营业收入(按纳入年度GDP统计的口径计算)的1%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00万元

本地示范应用奖励

(一)申报条件 

企业已纳入规上软件业统计,并按时在“厦门软件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填报统计数据。


申报的软件产品(含应用解决方案,下同)获评国家级或福建省、厦门市政府部门评选的优秀、示范、典型等荣誉,且获评时间在2022年1月1日以后(含)。


申报的软件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具备示范引领效应,已在厦门落地标杆案例且在市外推广。


申报的软件产品2022年在厦销售收入不低于50万元


每家企业每年限申报1个软件产品。


(二)奖励标准 

按申报的软件产品2022年在厦门市内销售收入的1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市工信局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产品技术先进性及示范带动效应对申报的软件产品进行综合评选,择优支持,每年奖励个数不超过20个

关键软件补贴

(一)申报条件 

企业为已入库软件企业或纳入规上软件业统计,并按时在“厦门软件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填报统计数据(附表2)。


申报的软件产品为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设计类工具软件,并且符合以下类别之一:

✔基础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开发工具。

✔研发设计类工业软件:属于虚拟仿真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工程(CAE)、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计算机辅助工艺规划(CAPP)等的研发设计类工业软件。

✔研发设计类SaaS服务软件:通过云端部署向第三方企业用户提供研究开发支撑软件服务。软件收入须直接来自于软件的研究开发功能付费;资讯及平台服务付费,游戏、动漫、媒体、素材等内容及资源付费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围内。


软件产品关键技术自主研发并取得自主知识产权。


软件产品以独立软件形态对外销售,合同、发票等财务票据能清晰体现并核算软件业务收入(不包含硬件及其他非软件收入)。


上述3项奖励中同时符合“付费订阅”软件奖励和基础软件奖励条件的,和同时符合“付费订阅”软件奖励和工业软件奖励条件的均须择一申报,不予重复支持。


(二)补贴标准 

按上述软件产品2022年度对应业务收入的5%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0万元

自主可控适配补贴

(一)申报条件 

企业为实现软硬件产品在鲲鹏、飞腾等自主可控架构系统上稳定运行购买相关应用适配服务(不含硬件),包括:改造、测试、验证、迁移、运行。


适配服务已使用或适配完成。


适配服务购买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补贴标准 

对其适配服务费用按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150万元

平台运营补贴

(一)申报条件 

为第三方软件产品提供研究开发、验证测试、认证评估等公共技术支持服务的平台机构。


平台2022年度在上述服务领域的服务收入超过100万元(含),且服务企业数超过50家(含)。


(二)补贴标准 

按平台2022年上述服务收入的10%给予运营补贴,每个平台最高补贴100万元



3️⃣

申报兑现流程




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选择所要申报的政策项目,根据申报材料清单和编制要求(附件1-2)编制申报材料,登录“i厦门”—“i工信”—“资金类项目申报”-“注册或登录法人账号”,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网上申报系统开放起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8:00至7月28日17:00


“i厦门”网址为https://ixm.xm.gov.cn。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点击右上角“帮助”,下载“厦门市工信局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政策辅导

根据政策咨询及申报情况,市工信局适时组织召开申报辅导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送材料

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须在收到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

审核兑现

市工信局组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信用核查等审核工作,通过审核的在市工信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拨付相应奖补资金。



4️⃣

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申报条件中“已入库软件企业”指按照《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软件企业入库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办理软件企业入库的企业。


同一项目或内容相近的项目,只能选择一个市级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已申报过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通过更名、拆分、全部或部分合并到其他项目在一个部门或者到不同部门重复申报。


已享受“免申即享”政策资金——《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兑现2023年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政策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编号:GXJBF2023016)》支持,同时符合本通知规定的企业,按“就高补差”原则予以支持。



5️⃣

联系方式




申报受理及咨询机构(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

电话:2136048,2031328

咨询及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地址: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33号612室

QQ群:311586833

服务微信号:xmsia_sec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

电话:5397711

QQ群:75275104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业务主管部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电话:2896586,2896587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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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闻宣传中心制

转载请标明来源:厦门工信(微信号:xmgongxin)
编辑:许巧玲
校对:李嘉强
审核:陈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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