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浮桥案外案,舆论反转局中局

新闻资讯   2023-07-12 13:21   35   0  

作者 | 燕梳楼


关于吉林浮桥案,越来越多的媒体开始下场。


二级媒体开始多维度采访试图还原真相,从当地政府到涉案法官,从当事人到当地村民。


中央级媒体《农民日报》也给出基本立场,执法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利益,如果忽略了这一本质,便与执法为民的初衷背道而驰!


但随着舆论的白热化,关于该案的更多曝料也充斥网络,出现案外案、局中局的局面,这种疑似反转颇有点当初宁夏孙国友事件的味道,只是速度来的更快。


有人曝出私造浮桥案当年的审判长曹国军自己就是法外狂徒,曾冒名参加高考并以孙利之名进入法院成长为一名审判长,后因举报被查被免职,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网友质疑,一个从高考就开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并冒用他人姓名工作生活的人,能当好一个嫉恶如仇刚正不阿的法官吗?我们又凭什么相信他手里的法律之剑不是为利益而舞?



除了当事法官出现案外案,关于黄德义的善与恶也出现了舆论反转局中局。几乎一夜之间,出现多张疑似当地知情人曝料截图,称黄家恶意搭桥借机敛财,当地村民苦不堪言。


据某知乎大V称,洮儿河并非长年有水,秋冬季节河槽也可以通行。但黄家调动挖掘机挖断通道,迫使过往村民必须走他的桥,黄家则安排彪形大汉轮流值班收费。


如此说来,这黄德义哪里是个什么大善人,简直就是一个披着教师外衣的桥匪路霸呀!关键是此案一审判决18人,全是寻衅滋事罪,刑期长则两年短则数月。


要我说,这哪里是寻衅滋事呀,胆子可以再大一点,直接定一个组织黑社会罪不就完了吗。不仅私搭浮桥强制收费,而且还是18人之多,可比唐山陈继志案恶劣多了。


怎么就这才判个缓刑呢,才以寻衅滋事定罪呢,这个冒名顶替的法官,是不是收了黄家什么好处?毕竟黄家势力那么大,世代摆渡为生,而且数年收入高达52950元。


然后我就看到个别自媒体作者就开始自觉人间清醒,高呼反转起来了。但我向来遵从一个基本的底层逻辑,就是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而不是道德上的吹毛求疵。


这里我简单列举几个基本逻辑,供大家参考。


第一,如果说黄家恶意搭桥,那么从2014年到2018年5年时间共收费52950元,平均一年1万多点,然后还要分给18个值班的“彪形大汉”,每人每年能分多少?


而据黄德义所说,仅焊接13条铁船费用就花了13万,还不算搭建费用、人工费用,他这不是明摆着亏钱买卖吗?这寻的什么衅滋的什么事,为了这点钱他图什么?


相比较某些地方的停车收费,路边随便划个线,空地随便装个栏杆,什么成本没有就开始计时收费了,哪个不比黄德义这浮桥收的多?哪个又不是强制收费的?


第二,如果说当地不需要建桥,那么当地官方回应称已经启动建桥规划,最迟秋收前建成便民桥,既然某些人说从卫星图上看洮儿河上不需要建桥,那么当地政府这是做什么?


另外,黄德义说2014年前因为没有固定浮桥溺亡20多人,2019年他搭建的浮桥被拆除后5年,又发生多起溺亡事件,这个消息是否属实?


如果属实,是否可以认为当地确实有建桥的必要。如果没有必要,当地政府为什么现在又要建桥,我们应该如何理解这样一个悖论?


第三,如果说黄家18人寻衅滋事,那么寻衅滋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强制收费?破坏道路?殴打路人?还是其它什么违法行为?


但综合各方报道来看,黄家最大的问题是没有经过审批私搭浮桥并收费,这个最多也就是行政处罚的范畴,什么时候轮到刑法上阵了?



这也难怪,法官都是冒名顶替的,还能指望他怎么专业。如果他足够专业,就不会委屈地说,我也是凭能力考上的屁话了。


事实证明,违法的可能不是黄老师,恰恰是这位法官大人。


第四,如果网上传言为真,黄德义为何还敢举着身份证实名举报,并多年反复申诉喊冤?他冤在哪里,枉在何处,为何一直执拗于还他一个清白?


他究竟是不是在借机敛财,是不是真的村匪路霸,这个需要听一听当地村民的声音,他们比我们更了解情况,也更接近真相。


据媒体报道,黄德义被判刑后陆续退回了当初收取的费用,最大的一笔2万元是村里超市老板的,但老板思来想去,事后又把钱退给了黄家。


这名超市老板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确实因为这座浮桥受益了,每天来回进货少绕了不少路也省下不少时间,这个钱是黄家应该得的,这也是农村的朴素认知。


我一直奇怪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举报黄德义,又抱着什么样的心态呢?后来才知道是同村邻居,而且也因为熟悉经常过桥不付钱,大概率就是因为眼红,以为黄家赚了不少钱,


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人,是不是似曾相识?看似满嘴正义振振有词,实际上就是嫌人穷怕人富,缺了大德。和《八角笼中》那个借正义之名发起网暴的人有什么区别?


而今天当地瓦房镇政府也出来回应称,村民对此处建桥的需求较为强烈,网上所说黄家强制收费和挖断河槽都是无中生有,而黄德义本人也对谣言进行了否认。


瓦房镇政府证实,黄德义搭建的浮桥全长约十多米,连接着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至白城市洮北区平安镇安全村,极大缩短了两岸村民往来的距离,能少走70多公里。


综合来看,我相信当地镇政府的回应更接近真实。诡异的是,回头再看那个知乎上的曝料已经悄悄删除了,几乎没留下一点痕迹,作为一个老媒体人我笑了。


舆论高手在处理公共舆情时通常有四个手段,其中之一就是解决不了问题,就试图将水搅浑,并试图让问题出现反转,如果能道德绑架群起攻之就更完美了。


因为任何人都经不起道德审判。无论是黄德义还是孙国友,本质上都不是完美的。他们都有着自己的小算盘,黄德义的瑕疵就在于试图收费来收回成本。


事实上,无论黄德义是一个好人还是恶霸,私搭浮桥是为了谋利还是为了渡人,我们都应该跳出事情本身,从更高维度来审视此起事件对于推进基层治理与普法的意义。


换句话说,无论黄德义再审结果如何,都不是该地公共服务长期缺位的理由。众所周知私搭浮桥收费违法,问题是合法之桥为何迟迟呼之不出?


在这起事件上,我非常赞同罗翔教授的看法,司法不能背离人之常情,世之常理。宽刑省狱,囹圄空虚,应该成为每个法律人的内心自觉。


接着这句话,我也想对所有媒体同行说一句,媒体良心不只是家国大义,也应有社会监督,对外同仇敌忾,对内振聋发聩!


一个真正的自媒体人,即使无法做到完全客观公平,但一定是笔下有人间疾苦,有毁誉忠奸,有是非曲直,有人命关天。


一个好的社会秩序,不是让好人去填补制度的漏洞,而是让制度来规范人们的道德。


真正的大道之德,从不是独善其身,而是兼济天下!


世道变坏,往往都是从苛责好人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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