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医学之声
鼓励社会办医向高端化、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医联体
严禁公立医院以任何不当名义和理由,限制医生多机构执业
允许按三级医院设置和达到三级医院基本标准的社会办医冠名“四川”
……
2023年,医疗行业进入复苏期。
在“十四五”规划国家明确“继续支持社会办医”的背景下,不少省市地区发布文件,或是采取实际行动鼓励并引导社会办医发展,将国家安排逐步落向了实处。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在答复省工商联《关于进一步规范民营医院发展助力健康四川建设的提案》的复函中对进一步规范民营医院发展,给出自己答复。
关于强化政策扶持
二是医保支持方面。医保部门坚持对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一视同仁的管理原则,在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方面,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执行相同的定点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医保部门将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方面,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明确规定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适当拉开差距,未对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有差异化支付规定;在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方面,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均执行相同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三是医学科研方面。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参与科研创新工作,民营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科研课题在同等条件下将给予支持。
而下一步,将继续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包括:
一是鼓励社会办医向高端化、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进一步激发社会办医投资活力。
二是进一步改进社会办医金融服务,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在资金供给、贷款利率方面给予社会办医适当倾斜;支持社会办医对接资本市场,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融资。
三是进一步降低社会办医运营成本,全面落实国家现行税收政策中适用于促进社会办医服务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合理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关于完善监管机制
二是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机制,省级依托“四川智慧卫监”平台开发在线自查功能,医疗机构通过平台定期对自身依法执业情况开展在线自查,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持续压实机构自我监管主体责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医疗机构落实依法执业自查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管理,指导和督促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三是联合医疗保障部门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与医疗机构校验、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签订、医务人员定期考核等相挂钩,搭建跨部门联合惩戒平台,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加强自律,提高诚信水平,促进医疗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专门针对社会办医下发《关于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健全日常监管机制、提升行业监管内涵、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强化医疗行风建设、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义务、加强医疗信息化及统计监管等八个方面,进一步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
关于促进资源共享
一是推动公立医院帮扶指导民营医院。支持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开展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多形式合作,鼓励包括民营医院在内的医疗机构加入公立医院医疗联合体,开展双向转诊等工作。
二是允许医师到民营医院多机构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医师注册政策一致。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的,应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是优化民营医院人才培养机制。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45个,将民营医院全科医师团队培养纳入全省全科医学培训体系,民营医院住院医师的培养及全科医师的规范化培训可通过委托培养方式报考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医学科专业,培训时长3年。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进一步支持社会办医人才建设,完善人才共享、培养和引进机制。
一是充分调动社会办医参与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医联体;
二是严禁公立医院以任何不当名义和理由,限制医生多机构执业。
三是将社会办医全科医师团队培养纳入全省全科医学培训体系,将紧缺急需的社会办医医疗服务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列入职业技能补贴培训目录。
关于明确功能定位
二是完善医疗技术备案制度,淡化医疗机构等级要求,重点审核医师执业资质和能力。
三是开展卫生适宜技术和临床试验。把社会办医纳入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应用范围,在相关项目申报方面享受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支持医疗机构申请临床试验机构,鼓励社会办医开展由研究者发起的临床试验,支持社会办医牵头或参与制定医疗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下一步,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办医活力,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推动民营医疗服务高质量、可持续和健康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等级创建,加快引进高层次医学人才,推动社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二是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组建内涵丰富、利益共享的医养联合体。
三是进一步完善医联体单位间双向转诊通道与平台,建立健全双向转诊标准,规范双向转诊流程,为患者提供顺畅转诊和连续诊疗服务。
这些政策信号无疑为社会办医从业者们打了一剂“强心针”,2023年即将过半,期待下半年会出台更多利好社会办医的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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