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的寻狗启示,我想很多人应该都刷到过。
一条爱犬天狼丢了,因为是退役军犬,而且还给国家作出过巨大的贡献,所以狗主人悬赏1000万寻狗,如果能提供重要线索的,也可以奖励200万。
寻狗启示,我们倒是见过不少。
可是肯出1000万寻狗的,那绝对是头一回见到。
起码在我短短二十几年的认知里面,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愿意为了找回一只狗,出价1000万。
上一回让我喂一条狗感到震惊的,还是一个英国贵族为家里的两条狗招聘全职保姆,年薪10万英镑。
差不多92万人民币,月薪7万6千块。
这笔钱就已经足够让许多人瞠目结舌了。
更别提是花费1000万,只为了找回一条狗了。
不过细看寻狗启示啊,天狼丢的那个地方,倒是很能说明问题。
因为那地方是白龙湖,那可是郑州大名鼎鼎的富人区。
二手房的均价4万多一平,这和北上广当然是比不了,但是在郑州,那也是相当可以的了。
毕竟根据安居客的数据,2023年07月,郑州的平均房价是12802元/㎡。
北龙湖的房子那也都是豪宅,动辄都是七百万,上千万的。
所以,还真不排除哪个身家上亿的超级富豪,真就爱狗如命,为了一只狗,愿意花费1000万。
就在微博上的广大网友们,都跃跃欲试。
甚至有人晒出了机票说要去郑州寻狗,无数赏金猎人做着一夜暴富的美梦的时候。
天狼,找到了。
有个叫郑州流浪动物领养中心的黄V微博账号,也发布内容,确认了狗狗已经找到了的消息,并且感谢大家的帮助。
好嘛,无数赏金猎人们泄了气。
完了,这下没希望了,这1000万的奖金看来是泡汤了。
这一夜暴富的美梦刚刚做起来,结果瞬间就破灭了。
可就在这时候,第一重反转来了。
悬赏1000万找狗,可是狗主人却临时反悔,找到之后只愿意给5000。
于是,这一下,网络舆论再次炸锅了。
该不该兑现承诺,网络悬赏,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应等话题,再度冲上了热搜,引发了广大网友们的激烈讨论。
好多律师都跑出来说:这肯定是不行的,因为悬赏千万的广告具有法律效力,悬赏人应当支付悬赏广告所承诺的报酬。
根据《民法典》司法解释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所以,遗失物悬赏广告实际上是一种合同要约,一旦他人找到遗失物并返还,这种合同就成立,悬赏人应当支付承诺的报酬。
如果不肯给钱的话,可以向对方追索奖金。
但如果对方确实不肯给钱,或者对方就直接出来说了:我不是想赖账,那一千万只不过是我为了让我家狗早点被找到,从而制造出来的噱头,那是根本不存在的,你傻啊,你还真相信了,掉进钱眼里了吧?
如果对方这样说的话,那么就需要警方介入调查了。
如果警方经过调查查明是狗主人为了博取关注,通过制造噱头或者编造谎言的方式发布悬赏令,又不按照承诺兑现造成不良影响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仅如此,很多媒体也都出来写文章抨击这种行为。
网友纠结的不是钱,别把诚信当儿戏。
于是,一场千万寻狗的赏金游戏,变成了一场欺骗大众,消费社会诚信力的闹剧。
原以为,这场闹剧应该就这样收场了吧?
没想到,第二重反转来了。
原来这上面所说的一切全部都是假的。
找是假的,找到是假的,悬赏也是假的。
甚至连那条狗是不是真的存在,都是个未知数。
因为这一切,全都是自媒体为了博人眼球,杜撰出来的。
现在发布者已经被警方给行政拘留了。
说真的,这一层反转真是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就连我都没想到。
原来,这一切,从始至终都是一场戏啊。
郑州警方还给出了详细的警情通报。
我也真的是没想到,就这么屁大点事的事情,居然需要警方去介入调查,而且还要消耗公共资源,特地给他们出一张蓝底白字的警情通报。
难道,我们的资源就不能放在更有意义的事情上,反而要消耗在这种破事上面?
千万寻狗这场闹剧只是一个缩影,它折射出了某种社会现象。
正是因为网络太发达了,所以很多人分辨能力都没有了,现实生活中,我给你讲一件事,你可能不会相信,觉得我是在吹牛。
可如果放在网上呢,开局一张图,随便你怎么编。
比如我前几天就在群里看到了这张图片。
老婆在家偷情,丈夫不成,反而丢了性命。
很刺激,很吸引眼球是吧?
如果我不去说明,单单把这张图拿到你面前,你是不是就相信了?
或者,你在群里看到这张图片之后,你是不是也跟着就相信了?
毕竟你每天要接触很多信息,要刷很多新闻,就这么小事,你根本不会去辨别真伪的。
可实际上,我告诉你,上面那个完全就是谣言。
因为真实情况是:
事情发生在德国。
一名男子在公寓内劫持妇女,警方赶到后,男子翻阳台逃跑。
可是却不慎脚滑,下滑三层后,不幸坠亡。
就这么简单一个事情,压根不是发生在国内啊。
可架不住就是有人愿意相信。
随便一个群聊的记录转发一下,他们都能看的津津有味的。
难怪,前两天网信办出台了新的自媒体管理办法,对于这些国际时政,社会热点类的新闻,在引用图片报道的时候,必须要标注出处。
没办法,必须要这样规定。
因为现在造谣成本太低了,只要谣言足够抓住人心,足够能抓住人的情绪,不管这是什么谣言,就算它再离谱。
即便蛋糕店的老板那几天不在无锡,回老家去了,有车票和车站的监控可以证明。
但是他们依然可以造谣,依然可以说自己记错了时间,依然可以诽谤,诬告人家老板猥亵了三岁女童。
直到警方出了蓝底白字的通报,这才真相大白。
在没通报之前。
网友们是这样骂的。
而在公布了真相之后,他们又是这样跑来道歉的。
其实,这些跑来辱骂,以及后面跑来道歉的,未尝不是同一批人呢?
很多人上网不带脑子,只看情绪的。
前一秒,他们还是网暴者。
后一秒,他们就可以化身正义勇士。
该怎么改变呢?
没办法改变,人性使然,因为人都有七情六欲,看到小女孩被侵犯了,根据我所接收到的信息,就这么点啊,我还怎么判断啊?
我现在所看到的就是那个蛋糕店老板十恶不赦,然后警察局居然不给立案,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联系啊,那个蛋糕店老板是不是有后台啊?
人类天然的同情弱者。
当然会愤怒了。
当事件反转之后,大家自然就会代入到那个被网暴的蛋糕店老板的身上。
如果我碰到这样的事情,如果我被人给诬陷了怎么办?
也别怪网友们没脑子,只能说根据现有的信息,我们只能做出这样的判断啊。
所以,该整治的其实是自媒体,甚至于那些有新闻采编权的主流媒体。
你们不去采访,不去把事情弄清楚了,碰到热点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写篇稿子出来蹭流量,吃情绪。
等到反转,再来疯狂跟风一波。
但凡有个人能沉下来心,跑到现场去调查以下,试着联系一下狗主人,看看是不是真的丢了一只狗,看看狗主人和狗的合照。
去趟无锡,采访一下当事双方,听听蛋糕店老板是怎么说的。
就不会造成现在这个局面了。
至于咱们呢,遇事,还是让子弹飞一会儿吧。
毕竟新闻学是真的不能报啊,张雪峰老师诚不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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