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对接,助力就业 |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厦门市中小企业协会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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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9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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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持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全力保证企业用工,促进重点人群就业,不断提升就业供需端匹配度,确保全市企业用工和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登记用工企业24.91万家,比增7.65%,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8.79万人。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人才结构,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联合举办2023年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函〔2023〕85号,附件1)要求,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决定分别于2023年4月至5月和2023年10月至11月分两个阶段举办2023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
为支持企业吸纳毕业的学生群体就业,厦门还有一大批补贴哦!
若已办理好入厦就业有关手续,本科及以上人才可申领1-8万元的一次性补贴、“五年五折租房补贴”等;
给予新引进来厦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博士每人8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双一流”本科每人3万元;其他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
对在厦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毕业学年内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脱贫户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按规定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厦门生源及在厦大中专院校(含中等职业院校、技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我市范围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依法成立的各类企业的见习活动,职业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学员的生活补贴标准为2233元/月(按30日计发,每日74.43元)。见习期间市人社部门统一为见习学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入职的企业也可以获得社保补贴、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支持。
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2023年12月31日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执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3年12月31日前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的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
厦门市中小企业协会
在此发出倡议:
我市的中小企业应主动联系、积极参与招聘会活动,发布招聘岗位信息,企业安排专人负责企业信息更新和招聘联系。
促进校企合作,重视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认真对待每一位求职毕业生,多关爱、多包容初出校门的求职毕业生,多指引、多帮助刚刚迈向职场的新人,使他们顺利在厦门就业,更好地在厦门成长。
提升就业能力,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将继续免费提供人才交流对接的网络服务,并结合成长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民营企业、重点工业企业的人才以及劳务用工需求,加强与各高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积极开展网上交流与网下对接相结合的服务工作。
厦庇五洲客,门纳万顷涛。求职择业、就业创业是逐梦青春、成就事业的阶梯,是实现个人人生价值的航帆,是社会发展前进的不竭动力。
希望我市中小企业团结一心,积极推进政策服务聚力增效,为就业人才扬帆暖心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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