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之强:一年打假800次被立案调查,食品安全到了啥程度没个逼数吗

新闻资讯   2023-07-21 01:13   39   0  


编辑手记


整理这篇文章,

是因为有些事,实在看不明白,

求高手指教。


老农卖菜挣几十块,

市场监管可以以农残超标罚款十几万,

当然,法院驳回了没执行。

可一个职业打假人一年打官司800多次,

便是敲诈勒索。


几个疑问整理一下:

1、职业打假与个人维权有什么本质不同?

2、职业打假是为了逐利,个人维权的意义就高大上了?

3、职业打假、个人维权都是站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职业打假为什么就不能存在?

4、职业打假通常通过法院提交诉讼,为什么就成了敲诈勒索?


几个不应忽略的事实:

1、职业打假之所以存在,是因为首先有“假”存在。

2、职业打假打得商家受不了,首先是商家售“假”。

3、要避免职业打假,商家首先应该做有良心的买卖。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4、提高法律意识、真正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负责的,排在第一位的是商家。

5、口口声声保护消费者权益,却拒绝了一群专门挑刺的职业打假人。

6、售假,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7、对于销售源头和产品质量的把控,对老百姓的意义远远大于对职业打假人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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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旮旯原创作品

图片来源|网络公开资料

作者|江山笑


01


问个问题:

法律的适用是否有次数限制?

一次打假叫消费维权,

800次就成了敲诈勒索?


假如有人钻法律的空子,

首先是法律制定有瑕疵,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

由此产生的后果,

似乎不应该有民众最终来买单。



02


2021年12月27日,00后职业打假人陈之强在又一次起诉“打假”时,被徐闻县公安局传唤。

因涉嫌敲诈勒索,他被警方正式立案调查。

此时的他,刚年满十八岁。

就是这样一个少年,却在一年内与商家打了近800场维权官司。

随着人民法院开出立案书,陈之强的职业打假之路,也戛然而止。


03


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经济开始腾飞。

人民群众犹如久旱逢甘霖,显示出了强大的购买力。

不少商家面对自由市场竞争的利益诱惑,不惜铤而走险,因而假冒伪劣产品如雨后春笋。

消费者与商家的矛盾,也由此展开。

面对严峻局面,国家在1993年10月31日,颁布了中国首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由此开启了我国第一条消费者维权道路。

为了鼓励积极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维权补偿规格调整得十分“诱人”。

发现、故意购买伪劣商品再维权获取利益,职业打假人”由此而生。

陈之强便是其中一员。



04



2003年1月28日,陈之强出生于广东湛江一座小县城——徐闻县。

陈家并不富裕,陈之强中学时代的成绩也不算突出。

广东,是我国经济、科技大省,所需要的是高水准人才。

陈之强很早就意识到,靠自己读书显然无法出人头地,倒不如另谋他路。

就在此时,陈之强注意到了一个消费者维权案例。

正是这个案例,改变了他一生的轨迹。


在这个新闻中,一名男子购买了一件价值万元的商品,事后鉴定,这件商品竟然是假货。

男子随即将商家告上了法庭,后经法院判决,该男子从中获赔十几万元。

这起案例的本意,是警告商户不要兜售假货,同时也鼓励消费者要善于使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陈之强,却从中嗅到商机,他意识到自己可以通过打假,来获取暴利。


就这样,陈之强早早就开启了针对打假的专项学习——

熟悉消费者权益,搜集打假维权案件实例与判决书文件。

无奈的是,他那是还不满十八岁,不能进行独立诉讼。

他只能等。

2021年1月28号,陈之强终于迎来了自己的十八岁。

在过完生日的第二天,陈之强就办理了休学手续,欢天喜地走出校园,正式开启了自己的打假之路。



05



起初,因为没有打假本钱和经验,陈之强将自己打假的第一步,“迈”到了徐闻县的一家小型农超。

他假装顾客,在超市中四处搜寻观望,反复观察商品的售卖资质。

最终,他将目光放到了一块“老腊肉”上。

徐闻是一个偏远小城,当地大部分商户都缺少法律意识,不少农超里的农家腊肉几乎都是本地人腌制,根本没有什么生产许可、保质期一说。

陈之强“盯”上的这块腊肉,就是这种情况。


他买下腊肉,然后根据网络上的格式写下一纸诉状,提着腊肉来到了当地法院。

意想不到的是,法院了解情况后,很快就受理了他的案件。

那家农超老板随即因兜售过期商品被起诉。

这对陈之强和农超老板来说,都是开天辟地头一遭!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若是购买到过期食品,可以要求10倍补偿;若是10倍补偿价格不足1000元,消费者可以直接要求1000元的赔偿。

双方讨价还价,最终以赔偿金额500元达成和解。

陈之强首次打假成功,尝到了甜头。


06


陈之强总结了第一次打假经验,决定将主攻方向放到网购上。

电商为了提高销量,往往会伴随一些“夸张言辞”。

这正好落入了陈之强这样的职业打假人手中。

通过分析卖家描述,陈之强购买了一些存在虚假宣传的商品,并以此进行起诉,从中获利不菲。

然后,他开始扩大业务范围。

虚假宣传外,没有合格证的、标签不齐全、过期商品,以及没有进口报告的进口商品,或是价格高昂的“伪劣”商品,都在他打假之列。


巅峰时期,陈之强月入数万,令人震惊。

不过,他也很快引起了徐闻县警方的注意。

原来,陈之强在过去的一年中,竟进行了800多场官司。

这一数字,占到了徐闻县一年诉讼量的三分之一。

但是,许多电商并不会远赴偏远的徐闻县来出席开庭,而是选择拿钱和解。

这让徐闻县法官意识到,陈之强或许正在从事“恶意打假”,从而开启了对这位“打假少年”的调查。

2021年12月27日,在陈之强又一次起诉“打假”时,因涉嫌敲诈勒索,被警方正式立案调查。

2022年3月14日,徐闻警方上门将19岁的陈之强带走调查,3月16日,徐闻县公安局出具拘留通知书。

陈之强辩称:

“我首先是消费者,起诉是我的权利,应诉是商家的义务。叫商家去应诉的也是法院,不是我陈之强叫法院去开庭的。”

徐闻县法院则回应:

“如果支持陈之强的索赔诉求,将会给社会造成错误的导向,导致该类诉讼泛滥,造成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



07


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的副教授赵长江,带领团队曾开启了一项专门针对“职业打假人”影响的调查。

数据惊人:

“重庆某连锁超市一年被起诉933次.....有茶商一次被诉赔偿八九万元,最终关店。”

赵长江教授开始反思“职业打假人”存在的意义。


首先,“职业打假人”的身份是个人而非官方,他们的打假目的,必然会存在逐利性。

正如《澎湃新闻》采访过的一名打假人所说:

“不是吹牛,很多工商执法的都不如我们识(假)货”

“真假茅台,我只看包装,就基本判断得出;衣服料子,我手一摸就知道什么材质。”

由此可以看出,“职业打假人”确实已经向着专业化发展。

越是专业化的打假,就会使获利逐步登高。


这种行为,占用司法、社会资源不说,还逐渐让“打假”偏离了应有的意义轨道,向着违法的威胁敲诈而去。


08

现状:


如今,各地已逐渐出台了一些限制“职业打假人”的条例。

重庆高院在《关于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进行了具体规定:

“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的人,请求获得惩罚性赔偿的,因有违诚信原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意味着,国家有意在法律层面,将“职业打假人”与“消费者”一分为二。

法律,只会捍卫自持消费者身份的购买群体利益,至于那些“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打假人,则不受法律支持。

这确实是遏制“职业打假”乱象,最好的办法。

正如上段所言,职业打假人的身份是个人,如果失去法律的支持,那么打假就失去获利的渠道了。


09



打击职业打假人,只盯了人家获利因素,有没有反思其存在的社会根源和意义?

要我看,法律应该鼓励职业打假。

原因只有一个:

食品安全到了啥程度,大家还没个逼数吗?

作者:江山笑 来源:文字旮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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