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晚间,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工,601989.SH)披露了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对此,中国重工表示,立案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众所周知,中国重工是一家以舰船研发设计制造为主的上市公司,业务主要包括海洋防务及海洋开发装备、海洋运输装备、深海装备及舰船修理改装、舰船配套及机电装备、战略新兴产业及其他,是一家具有战略地位和影响的大型央企,在投资者眼里,无疑也是“高大上”的。而对于就业者来说,如果能够进入到这样一家企业工作,也是会引来许多羡慕的眼光的。
那么,为什么这样一家很是“高大上”,且在市场监管和资产监管、行为监管方面都有着明确要求、明确标准、明确纪律的企业,也会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函,受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呢?即便在证券市场,问询和质询是常见的现象,但是,像中国重工这种重量级企业,被立案调查的还是相对较少。如果不是问题比较明显,一般是不大可能对这类企业立案调查的。
从监管工作函提出的问题来看,中国重工需要回应和披露的问题还比较多,有的看来还比较敏感。内容包括:补充披露在2022年新船价格上涨且钢材价格回落的背景下,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大幅高于2021年度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列示计算过程;说明在以前年度就相关资产的减值损失计提是否充分,并提供依据;补充披露在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减少的情况下,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列示计算过程;补充披露本年度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并解释职工薪酬增幅与职工人数变动存在较大不一致的原因等。
而在这些问题中,有两大方面的问题,或者说是两大矛盾还是值得认真关注的。一是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方面的,一是职工薪酬与职工人数变动不一致方面的。从两大方面的矛盾和问题来看,如果没有一些能够拿到桌面上来的“特殊原因”,要想说通、说清、说明白是比较困难的。尤其是前者,就是不懂财务的人也能看出个究竟来。想一想,产品销售价格上涨、原材料价格下跌,就意味着盈利空间扩大,赚钱能力增强,就可以对效益起到非常重要的改善作用,应当出现利润增多、抗风险能力增强现象。那么,为什么反而会出现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加现象呢?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就必定是一本烂账、糊涂账。自然,需要全面深入地调查清楚了。中国重工能给出一个怎样的理由、怎样的回应、怎样的解释呢?
对中国证监会来说,将此作为最主要的问题列出,要求中国重工给予回答,当然也是觉得这一问题是比较严重的。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自然需要企业方面讲清楚,需要企业拿出能够站得住脚的理由。否则,不仅是违规,而且可能存在更为严重的问题,就不单纯是证监会立案调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审计机构等都要介入调查了。
而薪酬增幅与职工人数变动不一致的矛盾,同样需要有“特殊原因”才能解释清楚的,不然,也不可能出现这样的“不一致”,而且是“较大不一致”。相比于前一个矛盾,这个矛盾的解释与说明可能会相对简单一些,譬如补发薪酬、考核薪酬的兑现等。只要能够拿出相关依据,应对质询的难度不会太大。关键还在于前者,矛盾得有点难以想象。就算是财务处理,也不至于出现这样的矛盾之处。至少,说明企业在财务管理和财务数据的处理方面是不太规范和认真的,是有点随心所欲的。
而从这次中国重工被立案的情况来看,也从一个侧面说明,监管机构在对上市公司实施监管方面,确实发生了很大变化。过去不大敢碰,或浅尝辄止的监管,在今天的监管中已经得到较大改变,监管不仅拍苍蝇,也打老虎。中小企业要监管,大型企业也要监管,就看有没有违规。违规了,不管什么类型、什么规格、什么级别的企业,都要监管、都会立案、都要调查。如果问题严重,还要受到严格查处。同时,还会与相关监管机构联系,将其列入考核范畴。因此,监管的效率和效力都在稳步提升,对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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