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举个例子:
假设一个月保持饿不死的基本消费是 500 元,那么给你 500 元收入,你能活下来,但哪怕是额外 1 块钱的肉你都吃不起。
但如果给你 530 元,你可以每天都吃上肉。本质来说,500 元收入的「自由消费额」是 0 元,而 530 元收入的自由消费额是 30 元。
所以,如果一个人 A 的收入是 530 元,另一个人 B 的收入是 1060 元,那么两个人的生活差距不是 2 倍,而是 (1060 - 500)/ (530 - 500) = 18.7 倍。
保持 B 的收入 1060 元不变,将 A 的收入降低为 510 元,那么两个人的生活差距将扩大到 (1060 - 500)/ (510 - 500) = 56 倍。
保持 B 的收入 1060 元不变,将 A 的收入继续降低为 501 元,那么两个人的生活差距将继续扩大到 (1060 - 500)/ (501 - 500) = 560 倍!
所以你会发现,当收入越接近于消费下限,那么每一块钱都将是巨大的差别。
再回到单休双休这个问题上,单休约等于无休,双休是生活,单休只是喘口气。
因为每周需要一天作为基本消耗,如果你每周都需要固定做一件事比如大扫除?修家具?去医院?去超市?去银行?等等,说实话,如果一个月四天休息日,那么能有一天完完全全可以放空休息那就算很不错了。
假如单休的人一个月需要做 3 件事,那么一个月只能休息 1 天,而双休的人可以休息(2 * 4 - 3)= 5 天,相差 5 倍。
这还不算精神上带来的额外属性,因为双休的人从周五下午就会开始心驰神往,而单休的人对于休息的这一天并没有太多期待,有一种休息了又没休息的感觉。
1995 年 5 月 1 日之前,我国一直是单休制度,实行的是每天 8 小时、每周 48 小时的工时制度,“战斗的星期天,疲劳的星期一” 是当时的流行说法。
双休制度的引进其实来源于西方国家,与短工时相应的是高效率和低能耗及旅游、教育等第三产业的大发展。1995 年 3 月 25 日,国务院宣布自当年 5 月 1 日起,全国实行 5 天工作制。同年 7 月,我国《劳动法》正式出台,在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的相关制度中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也就是说,双休制度的出台在国内才 20 多年的时间,而且至今还有一大堆(超级一大堆)企业还没实施明白,甚至都不知道双休俩字咋写。
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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