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通报很不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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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7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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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大早,看到贵州毕节对打记者一事的回应,直接把我给整笑了。第一,打人的是一名派出所副所长,李某,两名辅警,陶某和熊某。目前三人已被行政拘留。相关镇的镇长将被免职,派出所副所长被解职、调离,两个辅警被开除。你们看清楚,解职和调离,人还在体制内,端的还是公家饭碗,这叫保护性惩罚,属于自罚三杯。两个辅警是真倒霉,这真是何苦呢?拿这么点工资,给别人干玩命的活。下次啊,别这么干,领导叫你打人就打人,你们是不是傻?第二,发布时间是凌晨3点43分,你们辛苦了。这个时间点发布给谁看?谁是打人者,有视频有证据,开的车都被拍下来了,事实早就掌握,非要等到凌晨3点43分才发布。主打一个就是半夜鸡叫,小心思就是不想让更多人知道,你们媒体、网民都睡觉了,我偷偷就发布了。问题是现在是互联网时代,大数据跟踪,精准化推送,热词自动抓取生成,你能躲到哪里去?这不就是掩耳盗铃吗?第三,发布内容刻意模糊打人原因,把打人者的原因说成是为了阻止记者继续拍摄,显得很有理由。但事实是,你们派了一辆车一路尾随记者,也不表明身份,也没有任何标识,记者难道不慌吗?拍摄你们就是一种自我保护的行为。你们打人家,没有任何理由。在通报当中这么写,属于是春秋笔法,企图混淆视听,给打人找合理化解释。第四,避重就轻,对打人者实施的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范畴。但在打记者的时候,一是对记者造成了轻微伤,二是严重阻扰记者履行职务,而扰乱别人执行公务,属于严重的扰乱社会秩序和寻衅滋事行为,应当罪加一等。三是损毁了记者所携带的手机、眼镜等财物,这些东西价值多少,应该有个鉴定。超过5000元以上,就已经属于刑事范畴。因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破坏公私财物,价值超过5000元的,就应当立案。现在稍微好一点眼镜,价值起码2、3000起,好一点手机,价值都是5000往上。把人家眼镜、手机砸坏,不赔礼道歉,不讲损失多少,就是属于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第五,最重要的是,谁给这三个人下达了跟踪、阻扰记者采访,甚至是必要时采取武力的命令?三个人跟记者完全不认识,不可能无缘无故跑去骚然记者。幕后主使到底是谁,这么做有什么目的,如果不交代清楚,这样的事情还是会发生。“为人抱薪者,不可扼于风雪”。记者是去采访当地一起教师溺亡事件,据说是上游水库放水,10名教师被冲走,2名教师溺亡。官方说是意外,家属说是为了迎接上级检查,安排教师们去河里捡鹅卵石美化校园。对于家属的说法,校方矢口否认。记者介入进行调查,是为了还原事实真相。如果确有其事,是保护底层民众,为百姓伸张正义。如果查无此事,也算是还校方一个清白。阻扰采访,殴打记者,本质上是不让社会发声,性质是非常恶劣的。记者被打之后,中国记协连续多次给贵州省记协打电话,了解情况,督促严查,干了自己该干的事情,维护了记者这份职业的尊严。对当地来说,网上的言论可能压力不大,来自中国记协的压力可能更大。而其他媒体对此事保持了高度关注,持续进行报道,也对当地施加了很大压力。需要批评的是记者所属媒体,在自己记者被打之后,除了记者直接领导在朋友圈发生之外。当地之所以敢打记者,也跟媒体自身的软弱有很大关系。如果媒体自身能够像中国记协一样,挺直腰杆,舆论环境不会像今天这样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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