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以后发票不能作废了?发票作废功能即将下线!

新闻资讯   2023-06-07 17:32   4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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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票作废功能要下线了?那以后怎么办?快来一起看看吧!

    发票以后不能作废了?

截至目前,已有24个省市可以开具全电发票(数电票)。

但问题就随之来了:全电纸质票开具后发现错误,怎么作废?在哪个模块操作?

按照规定,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全电发票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受票方未做增值税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二)受票方已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冲红流程,经对方确认后,生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也就是说,全电发票只能红冲而不能作废!


 这3种发票开错

   也不能作废!

除了全电发票外,还有这3种发票即使开错了也不可以作废:


1.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第七条的规定:



2.机动车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机动车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蓝字发票均不允许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3.成品油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

 数电发票红冲流程
数电发票无法作废,只能红冲,具体怎么操作?大致分为两种情况:

情况一

开票方开具全电发票后,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

二、选择【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录入相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后,点击【查询

三、在页面点击【选择】,将选中的蓝字发票信息自动带入到页面。

四、《确认单》提交成功后,选择【红字发票开具】,点击对应的《确认单》,即可开具红字发票。如下图:


情况二

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

一、受票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经对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才可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确认操作如下: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

(2)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

(3)点击【查看】按钮,进入页面进行信息确认。

(4)点击【确认】按钮,提示确认成功。

二、受票方继续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由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经受票方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

确认操作如下:

(1)在菜单中依次选择【发票管理】—【红字申请确认】。

(2)选择【待确认】,根据发票信息输入发票号码和销方识别号,点击【查询】。

(3)查询结果显示如下图所示:

(4)向右拖动滑动条,点击【操作】。

(5)弹出窗口,如下图所示:

(6)在弹出窗口中查看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的数据是否正确,向下滑动竖条,进入界面。

(7)核对无误后点击【同意】按钮。

三、《确认单》提交成功后,选择【红字发票开具】,点击对应的《确认单》,即可开具红字发票。


总结

最后,总结一下:

来源:国税总局、税务经理人、税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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