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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停用了!以后就是数电票的时代了!快来一起看看吧!
停用!多地官宣停用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目前至少有6个省市的税务部门发布了《关于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启用的通告》,其中天津市税务局早在2022年12月26日就发布了公告:
黑龙江省是5月25日公布的:
湖北省则是上周(5月26日)刚刚公布:
以最后公布的湖北省为例,通告中主要提到了两件事儿:
1.新增税务数字账户功能
电子税务局升级后,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查询统计等业务操作,与综服平台的勾选功能基本保持一致,符合纳税人的操作习惯,无需纳税人额外学习,同时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2.新增征纳互动功能
虽然各地都在陆续停止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但也有例外:
以浙江省为例,特定业务类型(含成品油生产、成品油经销、因业务需要不使用网络开具发票以及使用第三方接口用票的企业)的纳税人继续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操作。
而根据《公告》显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归集各类涉税涉费数据,集查询、用票、业务申请于一体的应用。为纳税人提供发票归集、用途确认、查询、下载和打印等服务。
发票的抵扣勾选的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首页】—【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办理发票勾选确认等业务。
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
在【发票】页签下,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
选择要勾选的发票信息,点击【提交勾选】按钮,点击【确认】后提示提交成功即完成操作。
勾选状态选择“已勾选”,在查询条件区,选择勾选日期的范围,点击【查询】按钮,可查询当前税款所属期已勾选的发票。勾选要撤销的发票信息,点击【撤销勾选】按钮,提示提交成功即完成操作。
发票勾选完成后,就可以进入统计确认环节:
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统计确认】。
如果当前税款属期还未生成勾选结果的统计报表,纳税人可点击“申请统计”按钮进行统计。申请统计提交后系统将对纳税人勾选结果进行实时统计。
核对统计数据无误后,需对统计表进行确认,点击【统计确认】按钮,出现弹窗提示。
不抵扣勾选的
最新操作方法
当我们处理不能抵扣的专票时,通常有两种方法:一种方法是先认证(勾选)抵扣,同期做进项税转出;另一种是使用“不抵扣勾选”功能。
第一种方法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比如滞留票),但是很麻烦。
如果能事先能判定取得的专票属于不抵扣的范围,可以通过“不抵扣勾选”来减轻自己的工作量,与此同时,滞留票的问题也不复存在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税[2016]36号文规定,以下项目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不抵扣勾选】
1)将勾选状态设置为“未勾选”,选择“发票来源”和“发票状态”等必录项查询条件,更多精确查询可以设置更多查询条件,点击查询,便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未勾选发票信息的查询结果。
2)纳税人根据查询结果对选择的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操作,确认本次要勾选的发票勾选后,不抵扣原因选择“添加”,弹出窗口
选择“不抵扣原因”,点击“确定”,再点击“提交勾选”按钮,弹出的勾选提示信息窗口:
弹出的勾选提示信息窗口后,点击“继续提交”后撤销勾选完成。
通过文件导入的形式实现批量退税勾选,达到提高退税勾选效率、降低勾选工作量的目的。
1)发票的导入
点击“清单导入勾选”
弹出下载界面,点击“发票不抵扣勾选导入模板”下载
下载后打开模板填入发票信息数据,在“是否勾选”一列选择“是”或“否”,保存好文件后,点击“清单导入勾选”,选择“发票不抵扣勾选导入模板”上传,上传成功后再点击“提交勾选”,发票批量不抵扣勾选或撤销勾选成功。
2)发票的导出
设置完成查询条件后,在查询结果显示符合条件的发票数据后,点击“导出”按钮就可以把已查询到的发票数据导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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