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医学之声
高压打击!普通医生也被监管,合理吗?
前段时间,某西部大省医院开启廉政账户,要求医生在截止日期将违规费用缴纳至该账户,引发热议。
刚开始时,该账户会经常收到2万、3万的汇款,但在截止日期前的某一天,突然收到了一笔38万的汇款。
一石激起千层浪,相关部门顺藤摸瓜,开始在医院内部掀起反腐风暴。
此次反腐不仅是针对医院的领导干部,也包括了普通医生的廉政监察。其主要督查,包含以下三点:
一是医生异常银行流水
不仅查医生有无个人账户与医药代表金钱往来,有没有无法说明来源的异常收入,还查有无与大型采购事项具有时间重合度的个人账户明显增加情况。
二是查医生私下社交
不仅查医生有无接受医药代表吃请、收受药商的钱物行为,还要查有无混迹与身份地位不匹配的交往圈的行为。
三是查医生有无收受红包
主要是针对手术医生和麻醉医生,通过设置摄像头、设立举报箱、患者出院后进行回访等形式开展。
一直在临床一线奋斗的医生也要被纳入医疗反腐的监管范围,像贼一样被人防范,令人唏嘘。
为何这么说?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国有事业单位的医疗机构中从事公务具有领导、管理、组织、监督职务的人员,譬如院长、财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等具有领导、管理职务的人员,收受回扣构成犯罪的,必须按照《刑法》第385条规定的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而国有事业单位中的普通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的,除非数额特别巨大,才按照《刑法》第163条第二款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中央纪委和国家监委主管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才曾经权威发文表示《“全覆盖”不是“啥都管”》,对事无巨细,连普通医生都不放过的过左监察行为,表示强烈反对和批评!
认为,监察法在制度设计时,就明确规定监察全覆盖的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而不是所有公职人员,更不是普通群众。
一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将普通医生也列为监察对象,也要管的做法,就偏离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职责,也使“全覆盖”失去了本身应有的震慑效应。
医生当然需要职业道德的坚守。坚守固然要,但最好靠自律,不能靠他律。否则,就像签拒收红包协议一样,给医生人为贴上贪腐标签,只能造成人性的压抑和心理的变态。
反腐狂飙,104名医院领导落马
这些年,医疗反腐一直在进行,特别是今年以来力度非常之大!
据不完全数据统计,今年1月以来,截至5月26日,就已有104位医院院长或主要负责人被查,这个数字,已经远远超过了去年全年75位医院负责人落马的人数。
这一组数据触目惊心!对此现象,有业内人士表示:
若医院重回公益性质,医务人员的工资收入全由政府拨款,不与经济挂钩,让医生回归临床,专心治病救人,能不能有效解决医疗贪腐问题?
但若真是这样,更多的矛盾会不会接踵而至?若医生的工资不再与医院收入挂钩,那该如何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毕竟吃大锅饭,会产生磨洋工的现象,是很多年前就验证过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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