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医学之声
惠州一名癌症患者向我们报料说,
因为医院连续两年漏诊,
导致他被查出癌症的时候
已经是中晚期了,
延误了治疗时机。
医院承认有过失,
并愿意提供价值不菲的
靶向药让他继续治疗。
但靶向药只是提供了3个月
就突然断供,
导致患者陷入困境。
2021年1月,文先生在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确诊为肺癌中晚期,术后经历6次化疗,长期口服抗癌靶向药盐酸阿来替尼胶囊。
文先生说,他之前都在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体检,都有拍胸部CT,但体检报告上并没有提示发现病灶。
文先生表示,2019年和2020年CT片上面,很明显显示有病灶,在司法鉴定会上,参加鉴定的专家现场也说,2019年是一个早期肺癌,2020年增大,2021年渐渐又大了,一直到2021年底拍CT片发现,纵隔淋巴结肿大。
2023年4月,文先生申请司法鉴定。由广东金域司法鉴定所给出的鉴定意见是,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对文先生的治疗行为中存在过错,与文先生肺癌进展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给文先生开具了一份复函,当中明确承认失误并郑重致歉。之后,文先生与医院方面经过协商沟通,医院同意提供靶向药给文先生进行后续治疗。
据了解,因为盐酸阿来替尼的靶向药比较贵,每个月光这一项药费就要15000多,文先生表示,以自己的工资收入是完全不能支撑的。当时,医院医务部请示了分管的副院长,协商约定从3月份开始,给文先生提供盐酸阿来替尼靶向药。
医院提供了3个月靶向药之后,6月初医院就拒绝提供该药了。文先生认为,医院既然承认存在失误,就应该负责,贸然断供靶向药,他实在无力支付这笔费用。
为什么医院会突然停药?
6月15日上午,记者来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向医务部和社工部了解情况。但院方明确表示,暂时不接受采访,建议文先生可以找医调委介入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医院方面会依法依规按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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