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赔了20万,只因一张纸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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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2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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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学之声
一张手写“处方”纸条,引来了一场医院、药店和患者之间的法律纠纷,药店最终被罚20万;目前,在门诊统筹落地、2023年药品安全专项检查等政策背景下,药店要注意处方药销售环节。根据食药法苑报道,一卫生院医生用纸条为患者开了一张“处方”,上写:“卡马西平片买2盒”。患者同日前往药店处自行购买2瓶处方药卡马西平片。10天后,患者再次来到卫生院就诊,因服用药物后出现不适症状。后被诊断为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患者认为,卫生院未出具符合规定的处方,药店在未有处方的情况下出售处方药,且卫生院及药店均未告知其服用卡马西平的注意事项,应当对其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最后,法院酌情确定被告卫生院对原告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被告药店对原告失承担30%的赔付责任。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67万余元。也就是说,医院赔偿46.9万元,药店赔偿20.1万元。在案件中,患者拿着卫生院医生开具的不合格处方,也就是一张纸条,来药店购买处方药;药店处方不规范的情况下,仅在登记之后,将药卖给了患者;患者服药后出现了严重的副作用。随后,卫生院和药店被告上法庭。首先是卫生院方面的处方问题,虽然卫生院医生开具的处方书写不规范,但在诊疗过程中,仍然会被认定为是一张处方。而药店方面呢,上述案件中的药店看到患者出示的纸条,没有严格审方出售了处方药。当然,这其中可能也推脱不了为了利益而违规的责任。且药店均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向患者告知用药注意事项。细思这件事,药店才是真的后怕。因为这次医生开具的是一张纸条,药店责任相对较轻,被法院判决承担30%的赔偿责任,被罚了约20万。如果患者拿来的是真实的、书写规范的处方,药店虽然能合规出售处方药了,但却不能证明其告知了患者用药注意事项,而患者用药之后出现严重副作用,药店又该承担多少责任?对药店来说,无处方不能销售处方药,是从百姓用药安全角度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角度出发,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自身的经营风险,但目前在处方药销售方面,药店仍面临一定难处。第一,我国处方外流还没有形成规模化,而很多顾客又对线上诊疗也持怀疑态度,药店的处方获取渠道有限。药店经理人曾经谈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电子处方应运而生,相较于传统开方,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比如免去医院、开方免挂号、开方时间短、信息追溯更容易等。这样一来,药店处方销售难题迎刃而解。但是,目前电子处方平台暴露的问题不可小觑,尤其是远程开方,这些问题还需要时间加以优化。有业内人士向药店经理人表示,为了让销售处方药更加合规,很多药店都接入了互联网电子处方平台,但本质是“走个过场”,其安全性还是没法保障,平台机器开方问题比较严重。对于此类现象,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就明确强调,医师接诊前需进行实名认证,确保由本人接诊。其他人员、人工智能软件等不得冒用、替代医师本人接诊。这意味着,药店未来实施线上问诊服务,使用电子处方平台开方,必须由医生执行,不能用人工智能代替,以保证患者处方用药安全。第二,大部分顾客没有持处方购买处方药的习惯,这也是药店销售处方药的一大障碍。现实生活中,除非大病,很多顾客生病了会直接去药店要求买某种药。如果涉及到处方药,药店拒绝销售便会引来顾客的不理解甚至是谩骂,不仅会造成顾客流失,甚至可能招来其他不必要的麻烦;而如果为了救急、救命,在顾客不能提供处方的情况下卖出药品,也会承担巨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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