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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部分纳税人有收到
税务机关发送的
补税申报未办理的提示短信:
个税汇算清缴应当补税的纳税人,应在6月30日前补缴税款。在之后仍未办理的,税务机关将依法每天按照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征收滞纳金,而且还会在您《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进行标注,这也会影响您自己的纳税信用。
对应申报补税而未申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还将按“五步工作法”进行提醒督促和引导规范,经督促警示后仍拒不办理的,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选择情节严重的公开曝光,并在以后连续三年纳入重点核查名单。
建议您尽快办理汇算并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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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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