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年,咱们只是感觉韩剧和韩国电影的“血腥暴力程度”大幅提升,但许多人想不到,韩国社会的真实案件,比所有“编剧创造的恶”都凶残百倍。
过去二十天,提到韩国,一同出现在全世界热搜头条的都是“幽灵儿童”,“幽灵婴儿”这些词汇。
这些词汇有些恐怖,以至于很多人不愿深究,北风查了查,这却是直插奇葩国家肺管子的社会死结。
过去二十多天韩国全民震动,督促政府全国严查“幽灵婴儿”案件,这一切的起源,是发生在6月21日的韩国“水原冰箱案”。
大家不要代入情感,就以旁观者心态看看我写的案件经过:6月21日,韩国水原市警方,在一间公寓的冰箱里,发现两具婴儿尸体,随后开始调查公寓的女主人。
经查明,两个婴儿分别是女主人在2018与2019年生下的,女子以“贫穷养不起”为由,将两名婴儿勒死,然后冰冻在冰箱里。
这女子交代她欺骗自己的丈夫说“两个孩子都被她打掉了”,警方将控告她杀婴罪以及非法藏匿尸体罪。
“水原冰箱藏尸案”震动整个韩国后,韩国民众开始推动韩国政府清查全国所有“幽灵婴儿”案件。
在韩国,婴儿出生之后就会有“出生证明”,然后过去的法律规定新生儿父母在一个月内自行给孩子上户籍。【如果不上,也没有明确严厉惩罚】。
于是出现大量医院有“出生证明”,但是“户籍资料”并不存在的婴儿,这些就被称为“幽灵婴儿”。
调查结果触目惊心,仅仅截止7月8日,韩国政府接到举报与调查信息,共查到1069起“幽灵婴儿”案件。
目前已经查实34名幽灵婴儿死亡,有782名孩子的生死状态是“待追查”。警方已经查实死亡的幽灵儿童中,有大量是新生儿父母杀死,他们都已经被移交检查部门起诉。
对于这些杀死“亲生子女”的畜生父母,我们决不应该与他们共情或者给他们寻找“脱罪的理由”。
可是韩国短时间“冒出如此多的幽灵婴儿”案件,这显然不是司法问题,而上升到社会问题。
仔细梳理,我们会发现韩国社会“三重奇葩现象”叠加,就催生了“幽灵婴儿”被父母杀死的惨剧不断上演。
韩国第一现象是“宗教信仰氛围极为浓厚”。北风过去几年写过多篇韩国文章,其中介绍韩国社会的一种病态是“邪教丛生”。
就连刺杀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的凶手,他母亲也是被韩国邪教的日本分支骗光了身家,导致他报复社会。
韩国之所以邪教丛生,是因为有基督教信仰的民众比例太高。韩国社会的基督教信仰氛围非常浓厚,于是在1953年就通过法律——“强力禁止堕胎”。
“强制禁止堕胎”是韩国社会的第一把锁,第二把锁却是“婴儿养育成本世界第一”。
根据香港南华早报今年5月1日的报道,韩国养育一个小孩至18岁成年的抚养成本,是国内人均生产总值 (GDP) 的7.79倍,稳居世界第一位。
跟随其后,排名第二的是中国,6.9倍。排第三的德国是3.64倍,接下来排名世界第四第五的国家,也只需要2倍出头。
如此比较,放眼全球一百多个国家,韩国和中国“养育小孩到成年”的成本断层领先。
韩国每一个新生儿降生,所带来的高昂养育成本,都是施加在父母身上的“第二把锁”。
韩国社会的第三把锁,是对父母不给孩子进行“户籍登记”的处罚极低,对于这样的“幽灵婴儿”,消失了也民不举官不究,这是韩国社会的第三把锁。
把三大特征放一块,我们就能看懂韩国社会的死结了。
在2021年,韩国正式废除“强制禁止堕胎”法案之前,法律条款规定,女性以药物或者其他途径堕胎的,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罚款200万韩元,大约相当于1.2万人民币。
获得女性同意,或者接受女性委托,为女性进行堕胎手术的医生,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在以前的韩国,一旦堕胎,女性要坐牢,医生也要坐牢。
结合韩国父母的“养育成本奇高”,最后结果是一些韩国年轻人“意外”或者并不想“弄出小生命”,最后为了避免坐牢,就得生下来,可生下来又养不起。
这时候,韩国社会的第三把锁“户籍制度”却充满了bug。也就是只有婴儿完成了“户籍登记”,才是官方可追查的生命。可是孩子出生之后,父母有没有办理户籍登记,这一块是“失控”的。
所以实际上,很多韩国年轻人,是将婴儿出生到登记为正式人口之前的一个月,视为“延长的不用坐牢的堕胎期”。
这些原本不愿成为父母,却被迫生下孩子的年轻人,就选择这个“断层的放松机会”将婴儿“处理掉了”。
这就是为什么这一个月时段内的“幽灵婴儿”案件这么集中的原因。
很显然,韩国养育高成本却“强制禁止堕胎”的矛盾,以及“堕胎重罪”与“幽灵婴儿小时无人查”的矛盾,合在一起造就了“幽灵婴儿”惨案频发。
就在去年,美国最高法院重新推动“强制禁止堕胎令”,不过美国与韩国的国情差异,让这样的惨案很难在美国发生。
这里不带有“种族歧视”的含义,只是根据大数据,在美国黑人男性弄出小生命然后不负责的比例较高。
然后年轻女性单独抚养孩子,即便在环境较差的贫民窟,依靠快乐教育,也能成本不高的把孩子养大。
最后,这些单亲孩子还能成为体育明星或者混娱乐圈,这就是不同的文化氛围,不同的“养育习惯”,导致的“放养式”社会与“东亚精养式”社会的成本差异。
所在在美国“强制禁止堕胎”只会发生一些个案,可是在韩国“强制禁止堕胎”就会催生批量的“年轻父母杀死幽灵婴儿”。
韩国“幽灵婴儿”案件集中,另一个显著特征也值得深思。
那就是韩国在2000年以前,虽然“强制禁止堕胎”的法律条文存在,但韩国司法并不“执法”,因此韩国民间“意外造成”的小生命,选择堕胎,司法部门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韩国选择将“强制堕胎法案”严格执行,是在本世纪韩国总和生育率跌到1.3的危险警戒线之后。
当时韩国政府认为“从严执行禁止堕胎法”可以实现人口的提升,于是这一法案的从严执行,就催生了这些年的“幽灵婴儿案件”。
而韩国的总和生育率在这两年已经跌到0.8以下,依旧是全球第一。
在过去一年多,我一些建言促进生育的文章评论区,也有不少朋友各抒己见,其中就有网友提出“禁止堕胎增加人口”的方案。
韩国血淋淋的教训摆在那里,以宗教或者人口政策的名义,强制让一些“不愿生不愿养”的人将意外生命带到这个世界,只会逼着他们用弃养或者刻意营养不良的方式,让这些脆弱生命“逝去”。
我们通过韩国的人伦惨剧,或许也能明白促进生育措施为什么不能“过于强硬和直接”,人口结果是很复杂的问题,韩国选择“禁止堕胎”这条路,最终却逼死更多婴儿,创造更多杀手父母。
咱们国家与韩国共同的病症是养育成本过高,因此政策必须从降低养育成本,从全社会扭转消极生育观念的方向着手。
让更有爱的人,因为对生活与未来的爱去传承生命,才是解决人口问题的正确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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