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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东
请问我因为公司注销清算而终止投资,回收款需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您好,这个属于股权转让的一种形式,是需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股权转让不简单
小编用“5个W”
带您快速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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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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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行为属于股权转让行为?
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1.出售股权;
2.公司回购股权;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6.以股权抵偿债务;
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tips:《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第一条规定:
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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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哪些属于股权转让的收入范围?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1.股权转让收入包括哪些?
2.股权原值怎么确定?
3.合理费用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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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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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是如何规定的?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受让方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均应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认真履行扣缴税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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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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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时间点规定有哪些?
☛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
☛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2.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3.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4.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5.上文所述股权转让情形中的4-7项行为已完成的;
6.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tips:居民个人取得财产转让所得但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有扣缴义务人但未扣缴税款的,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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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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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也就是说,股权转让所得纳税人需要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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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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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报?
相关操作流程和资料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办税指南】-【申报纳税】-【个人所得税申报】-【3.5.4 居民其他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中查阅。
来源:厦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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